财政部、税务总局:取消电子烟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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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2026年4月1日起执行。值得注意的是,产品清单中包括电子烟及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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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含烟草或再造烟草、含尼古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代指:一次性电子烟、烟弹、烟油等,“其他电子烟及类似的个人电子雾化设备”代指:烟具、开放式设备等。

以下是公告原文:

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现就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光伏等产品清单         

             2.电池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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