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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亚利桑那州参议院以24票对2票的两党压倒性多数通过了第4001号众议院法案,为包括电子烟在内的新型尼古丁产品建立了该州首个正式的监管框架。该法案将执法权授予亚利桑那州酒类许可证与控制局,该局还将负责检查分销商和制造商的设施。该法案仍需返回众议院最终批准,之后将提交至州长凯蒂·霍布斯签字或否决。
该法案在参议院获得高票通过,主要得益于自3月众议院早些时候通过后新增的一份近40页的修正案,该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酒类监管局的职责以及分销商和制造商的监管义务。第4001号法案建立了一个针对向21岁以下人士销售新型尼古丁产品的分级处罚体系:初犯者处以至少500美元罚款并强制参加教育课程,第四次及后续违规将处以1万美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一年。
并非所有立法者都对法案的范围感到满意。投反对票的两名参议员之一米齐·爱泼斯坦认为,电子烟应与烟草产品受到同等监管,包括纳入涵盖所有尼古丁产品的统一零售许可证制度。她还担心该法案未明确规定新型尼古丁产品中可能包含或禁止包含哪些物质。众议员塞萨尔·阿吉拉尔此前曾辩称,1万美元的罚款上限不够,企业可能仅仅将其视为经营成本。
辩论中还浮现了一个相关的财政问题:由选民于2006年批准的烟草税资助的幼儿教育项目“重中之重”发现,随着消费者从征税的烟草产品转向未征税的电子烟,其年度收入已从约1.65亿美元下降至约9000万美元。一些民主党人推动对电子烟征税以恢复这部分资金,但共和党领导层将任何税收条款视为立法中的“毒丸”,认为这会彻底扼杀该法案,因此最终未将其纳入。
本文编译自Tobacco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