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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烟草专卖制度是我国烟草行业治理的核心制度,烟草专卖许可证作为行业准入、市场管控、秩序维护的法定凭证,其核发、监管、收回、注销的全流程法治化运行,是保障烟草市场规范有序、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落实专卖制度核心价值的关键支撑。当前,部分地区存在违法违规许可证清理不彻底、撤销注销执法不严、证件退出机制虚化等问题,直接引发卷烟价格体系混乱、非法卷烟外流、无证经营滋生等市场乱象,严重消解烟草专卖制度的权威性与实效性。本文立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体系,剖析违法违规许可证存续的市场危害与执法困境,明确许可证收回、注销的法定情形与执法边界,构建“合法核发、动态监管、违法退出、闭环治理”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出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的证件清理处置路径,为夯实烟草专卖法治根基、净化卷烟市场环境、筑牢行业治理底线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引。
一、引言
烟草专卖制度的核心要义,是通过国家专属管控、许可准入管理、全程动态监管,实现烟草品生产、流通、销售的规范化、有序化管控,防范市场无序竞争、税源流失与经营乱象。烟草专卖许可证作为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唯一法定依据,发放准入与退出注销的双向规范、全程闭环,是烟草专卖制度落地的核心载体。完整的烟草专卖法治体系,绝非单一的许可证核发机制,而是包含准入审核、日常监管、违规整改、依法收回、强制注销的全流程治理回路,唯有实现证件“能发能退、有违必清、违规必撤”,才能真正彰显专卖管控的制度价值。
近年来,烟草市场监管实践中,重发证、轻监管、弱退出的治理短板日益凸显。部分不符合经营资质、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长期持有有效烟草专卖许可证持续经营;部分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违规证件、长期停业失效证件、主体灭失无效证件未能及时清理。违法违规许可证的无序存续,打破了卷烟市场供需平衡与价格秩序,导致低价倾销、串货外流、无证挂靠、非法流通等乱象频发,直接冲击烟草统一营销体系,削弱市场监管公信力,弱化烟草专卖制度的管控效力。
在此背景下,严格落实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范违法违规许可证的收回与注销流程,补齐证件退出监管短板,打通“发证—监管—整改—撤销—注销”的法治闭环,成为当前烟草市场规范化治理、深化专卖制度落地、破解市场乱象的核心抓手。
二、违法违规烟草专卖许可证存续的市场危害与治理意义
(一)违法违规许可证存续的核心危害
1. 扰乱卷烟市场价格体系,破坏公平经营秩序
烟草行业实行统一调控、明码标价、区域管控的价格管理体系,稳定的价格秩序是烟草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持有违法违规许可证的经营主体,普遍存在合规意识淡薄、经营行为失范问题,为抢占市场份额、谋取不当利益,往往突破定价规则,开展低价倾销、变相降价、捆绑销售等违规经营行为。同时,无效、违规证件的泛滥,使得部分经营者脱离常态化监管,随意调整销售价格,打破区域价格平衡,引发恶性低价竞争,导致辖区卷烟市场价格波动、毛利率下滑,严重损害合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彻底破坏烟草市场公平竞争的经营生态。
2. 引发卷烟非法外流,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卷烟实行属地经营、限量供应的管控规则,是防范卷烟跨区域无序流通、保障国家税收稳定的关键。大量违法违规持证主体,利用监管漏洞,通过超量订购、囤积卷烟、跨区倒卖、批量出货等方式,推动合法卷烟外流窜货,形成“持证违规、合法外流、非法流通”的灰色链条。卷烟外流不仅打乱全国烟草统一购销调配计划,破坏区域市场供需平衡,更会导致税源异地流失、市场调控失效,直接损害国家财政税收权益,违背烟草专卖制度保障税收、规范市场的立法初衷。
3. 弱化专卖制度权威,滋生各类监管乱象
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区分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定边界,违规证件、失效证件、瑕疵证件长期存续,意味着违法主体持续获得合法经营资质背书,形成“违法持证、违规经营、无需担责”的错误导向。长此以往,会大幅降低市场主体的合规意识,导致无证经营、持证违规、挂靠经营、转租转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同时,监管层面“重准入、轻退出”的执法偏差,会弱化烟草执法的严肃性,消解专卖制度的管控约束力,让烟草专卖许可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二)规范违法违规证件收回注销的治理意义
1. 完善专卖法治闭环,夯实制度运行根基
烟草专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全程法治化管控,许可证的发放与退出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治理环节。严格依法收回、注销违法违规证件,补齐证件退出监管短板,能够构建“准入有标准、经营有监管、违规有惩戒、失效有退出”的完整法治链条,实现许可管理从“单向发证”向“闭环治理”的转变,真正落地烟草专卖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要求。
2. 净化卷烟市场生态,稳定行业运行秩序
常态化清理违法违规、失效闲置、瑕疵问题证件,能够精准剔除市场不合格经营主体,压缩违规经营、卷烟外流、低价竞争的生存空间,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稳定卷烟价格体系、平衡区域供需关系,营造公平、有序、规范的卷烟市场经营环境,保障烟草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 强化执法监管权威,守护国家税收安全
严格落实证件撤销、注销法定职责,坚持“有违必撤、失效必销、违规必究”的执法原则,能够彰显烟草专卖执法的严肃性与公正性,震慑各类烟草违法经营行为。从源头阻断卷烟非法流通链条,杜绝税源流失问题,切实发挥烟草专卖制度规范市场、保障税收、维护秩序的核心功能。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收回与注销的法定情形与执法界定
依据《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烟草专卖证件退出机制主要分为撤销收回与依法注销两类情形,二者法定条件、适用场景、执法流程存在明确界定,是开展证件清理工作的法定依据。
(一)应当撤销并收回许可证的法定情形
撤销收回主要针对取得程序违法、资质获取不正当、经营严重违规的持证主体,属于纠错性、惩戒性执法行为,由发证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依法实施收回处置。
1.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许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欺骗、隐瞒真实信息、伪造材料、贿赂工作人员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必须依法撤销并收回许可证,取消其经营资质。
2. 审批许可存在法定瑕疵: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存在审批程序违法、审核标准误用、不符合发证条件违规发证等情形,一经核查确认,应当依法撤销许可、收回证件。
3. 持证人存在重大违规经营行为:持证人多次违反烟草专卖管理规定,存在超范围经营、长期无证挂靠、拒不接受监管、整改期满仍无法达标等严重违法行为,符合撤销条件的,依法收回许可证。
(二)应当依法注销许可证的法定情形
注销主要针对经营主体灭失、许可时效届满、经营资格丧失的失效证件,属于常态化、程序性退出管理,是清理闲置无效证件的核心依据。
1. 许可期限届满未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持证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延续,或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依法予以注销。
2. 经营主体资格灭失:许可证核定经营主体为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经营主体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依法注销、吊销、终止的,一律注销对应许可证。
3. 丧失经营基础条件: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场所灭失、无法持续经营,或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经营资格被取消,无法继续从事烟草经营业务的,依法注销许可证。
4. 其他法定失效情形: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撤回,或持证人被永久取消烟草经营资格的,应当完成后续注销手续,实现证件彻底退出。
(三)收回与注销的执法核心边界
执法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撤销收回与依法注销的适用场景,杜绝执法混淆、处置不当。撤销收回侧重“纠错惩戒”,针对证件取得违法、经营严重违规的过错性情形,带有行政处罚属性;注销侧重“程序清退”,针对主体灭失、时效届满、条件丧失的无过错性失效情形,属于常态化监管程序。精准界定二者边界,是规范执法流程、规避执法风险、保障依法行政的前提。
四、当前违法违规许可证处置工作的现存困境
(一)治理理念偏差,闭环监管意识缺失
当前基层烟草监管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弱退出”的理念偏差,将工作重心集中于许可证核发、新办增量管理,忽视存量证件的动态清理。部分监管人员认为发证是核心工作,证件退出是辅助性程序,对违法违规证件存续的市场危害认识不足,缺乏“发证与退出并重、增量与存量共治”的闭环治理思维,导致大量违规、失效证件长期滞留市场。
(二)排查机制滞后,隐性违规证件难以识别
烟草市场经营主体数量多、分布散、变动快,基层常态化排查机制不够完善。对于隐性违法违规情形,如挂靠经营、私下转让许可证、虚假经营骗取资质、间歇性违规外流等行为,排查识别难度大。多数基层监管以例行巡查为主,缺乏动态溯源、数据比对、精准核查手段,导致大量隐性违规证件无法被及时发现、处置,形成监管盲区。
(三)执法执行宽松,惩戒处置力度不足
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宽松化、人性化过度的问题,对于轻微违规、初次违规主体以整改教育为主,极少启动撤销、收回、注销程序;对于长期失效、闲置停业的“僵尸证件”,未及时开展批量注销清理。执法惩戒力度不足、违规成本过低,导致持证主体违规经营屡禁不止,证件退出机制形同虚设,无法形成有效震慑。
(四)流程规范不足,执法闭环尚未完全形成
部分基层执法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在证件收回、注销过程中,存在调查取证不完整、告知程序不落实、听证权利未保障、公示流程缺失、归档资料不完善等问题。同时,存在“重处置、轻后续”现象,证件注销、收回后,缺乏后续回访、市场复查、黑名单管控机制,容易出现注销后变相复营、违规主体重新办证等反弹问题,无法形成完整治理闭环。
五、完善违法违规烟草专卖许可证收回注销的法治化路径
针对当前证件监管处置的突出问题,立足烟草专卖法治闭环建设目标,从理念、机制、执法、流程、长效治理五个维度,构建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化的证件退出治理体系。
(一)转变治理理念,树立闭环监管思维
摒弃“重发证、轻退出、重增量、轻存量”的传统治理理念,确立“准入从严、监管从实、违规必退、闭环管控”的现代化治理思维。明确许可证收回、注销是烟草专卖监管的核心环节,与证件核发具有同等法治地位。将存量违规证件清理、失效证件注销纳入常态化重点工作,彻底打通“核发—监管—违规处置—退出清退—后续管控”的法治回路,从理念上夯实专卖闭环治理根基。
(二)健全排查机制,实现违规证件精准溯源
1. 建立常态化排查制度:实行日常巡查、季度核查、年度清零相结合的排查机制,对辖区所有持证经营主体逐一建档,动态更新经营状态、合规情况、证件有效期、经营主体信息,实现一户一档、动态管控。重点排查虚假经营、挂靠转让、长期停业、违规外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情形。
2. 强化数据赋能监管:依托烟草专卖监管信息系统,对接营销数据、订货数据、物流数据、市场价格数据,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精准识别订货异常、出货异常、价格异常、长期零订货等违规线索,定位隐性违规持证主体,破解人工排查盲区,提升违规证件识别精准度。
(三)严格执法标准,规范证件退出惩戒机制
严格对照《烟草专卖法》及配套规章,统一违法违规证件处置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宽松化问题。一是对骗取资质、私下转让、严重违规外流、多次违法经营的主体,坚决启动撤销程序,依法收回许可证,杜绝以罚代管、以教代罚;二是对过期未延续、主体灭失、长期停业、资格丧失的证件,开展常态化清零行动,及时依法注销,清理市场“僵尸证件”;三是建立违规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被收回、注销许可证的主体,依法限制其后续办证资格,提高违规成本,强化执法震慑。
(四)规范执法流程,筑牢依法行政法治底线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程序规范,确保每一起证件收回、注销案件合法合规、程序完备、证据确凿。一是规范调查取证流程,全面收集经营违规、资质瑕疵、主体失效的证据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二是落实告知、听证、申辩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程序瑕疵;三是完善公示与送达机制,依法公示撤销、注销决定,书面送达当事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规范案卷归档管理,实现一案一卷、全程留痕,保障执法可追溯、可核查。
(五)完善后续管控,构建长效治理闭环
建立证件退出后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杜绝治理反弹。一是对已收回、注销证件的经营场所,加大巡查频次,严厉打击无证复营、挂靠经营、异地借证等反弹违法行为;二是完善许可准入联动机制,将违规退出主体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现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三是强化普法宣传,通过常态化普法、案例警示,引导市场经营者树立合规经营意识,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持证行为,形成“排查—处置—惩戒—管控—预防”的完整治理闭环。
六、结论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治化退出管理,是烟草专卖制度闭环运行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卷烟市场秩序稳定、行业治理效能与国家税收安全。违法违规、失效闲置证件的无序存续,是引发卷烟价格混乱、卷烟非法外流、市场竞争失序的核心诱因,严重削弱烟草专卖制度的核心价值。
新时代烟草市场监管工作,必须坚守法治底线,补齐证件退出监管短板,通过转变治理理念、精准排查管控、严格执法惩戒、规范执法流程、健全长效机制,彻底打通烟草专卖许可证“发放、监管、整改、收回、注销”的法治闭环。以严格的证件退出法治化管理,净化卷烟市场生态、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稳定行业运行秩序,充分彰显烟草专卖制度的权威性与实效性,为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市场规范化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